艾滋病患者可以成为器官捐献者吗?

尽管法律允许艾滋病阳性移植,生存能力质疑

2013年11月12日,奥巴马总统签署了“ 艾滋病毒政策平等法案” (“希望法案”) ,允许将艾滋病毒感染器官捐献给(a)艾滋病毒阳性接受者或(b)参与个人在临床研究中允许根据“希望法案”的条例和标准使用感染艾滋病毒的器官。

“希望法案”修订了1988年的“器官移植修正法案”,该法案阻止了由于担心传播的耐药性 ,器官生存能力, 重叠感染和其他可能减轻任何此类移植的益处的问题而导致的捐赠。 新法律出台之时,对器官移植的需求从未如此之大,特别是心脏 ,肝脏,肾脏和其他影响艾滋病毒人口老龄化的疾病的发病率增加。

该法还承认联合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RT)在确保持续抑制器官供体和受体中的HIV方面的功效,减轻了先前与移植相关的担忧。

该法案由加利福尼亚州的参议员芭芭拉·布莱克尔提出,也被视为一种缓解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器官移植等候名单上积压的手段。 这项措施导致2016年2月宣布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成为第一家从一名感染艾滋病毒的人开始器官移植的机构。

为什么希望行为很重要

除了减轻等待名单管道和解决艾滋病毒感染人群对器官捐赠的高度需求之外,许多人都认为“希望法”是解除对艾滋病患者长期存在的医疗偏见的第一步。 它非常清楚地表明,在现代CART的这个时代,与艾滋病相关器官衰竭造成的死亡人数相比,对再感染的恐惧简直是苍白无力。

在“希望法案”之前,即使在临床研究的支持下研究艾滋病毒感染的器官移植也是非法的 - 反映了不良科学和盲目恐惧使许多认为“保护”普通公众的法律遭到破坏美国的同性恋血液禁令)

与血液供应一样,美国的器官移植也受到高度监管。 目前这一代, 高灵敏度的艾滋病毒检测确保没有艾滋病毒阴性的人可以接受艾滋病毒阳性人员的器官。 目前,根据1994年美国公共卫生服务(PHS) 通过移植防止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传播的指导方针 ,所有器官和组织捐献都会自动筛选HIV,乙型肝炎(HBV)和丙型肝炎(HCV)

“希望法案”的可行性质疑

2014年9月,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研究人员对“希望法案”的影响进行了首次研究,评估了578名已死亡的HIV阳性患者作为潜在器官捐献者的适用性。

这项旨在代表费城地区潜在器官库的研究由平均年龄53岁的患者组成,其中68%为男性,73%为非洲裔美国人。

中位CD4计数为319, 病毒载量无法检测 ,该组被认为是可行的供体,只有少数机会性感染 (4); 少数记载的耐药突变 (2); 和少数晚期蛋白酶抑制剂药物治疗方案(6)。

该研究在华盛顿举行的第54届抗微生物制剂和化学治疗跨学科大会(ICAAC)上提出,该研究得出结论认为,该组可能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产生了7个肾脏和9个肝脏,其中大部分被排除在标准器官移植适用标准之外。 其中包括:

此外,计算机建模仅根据提出的供体池中器官的质量确定了肾移植中的50%成功率。 相比之下,三年肝脏移植存活率与一般人群相比差异较大(分别为71%和74%)。

进一步的研究将确定在其他艾滋病毒感染者群体中是否也有类似的模式,其中艾滋病毒阳性器官的获取可能不一定产生可行数量的高质量捐助者。

资料来源:

美国国会。 “S.330 - 第131届大会(2013-2014年)的”HIV器官政策公平法“。” 华盛顿特区; 2013年11月21日。

纽约时报。 “约翰霍普金斯在美国进行第一次HIV阳性器官移植”,2016年2月10日发布。

美国公共卫生服务(PHS)。 “1994年美国公共卫生服务(PHS)通过移植防止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传播的指导原则”。 公共卫生报告。 2013年7月至8月; 第128卷。

Richterman,A。 Lee,D。 里斯,P。 等人。 “HIV感染的适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