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Graves病的诊断与治疗

仔细阅读临床指南

当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在妊娠期不受控制时,它与多种并发症有关,包括流产,妊娠高血压,早产,低出生体重,宫内生长受限,死胎,甲状腺风暴和母亲充血性心力衰竭。 因此,对妊娠期格雷夫斯病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正确诊断和治疗至关重要。

根据2011年“美国甲状腺疾病诊断与治疗协会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指南” ,患有Graves'病的妇女只有在甲状腺功能正常后才能怀孕 - 定义为甲状腺水平正常 。 指导方针强烈建议避孕,直到达到此目的,并建议医生为妇女提供有关治疗对妊娠计划影响的咨询。

具体而言,指南建议格雷夫斯病患者接受手术放射性碘 (RAI)或抗甲状腺药物的 消融治疗

“指南”建议对具有高TSH受体抗体(TRAb)水平并计划在两年内怀孕的妇女进行手术。 理由是TRAb水平在RAI后趋于升高并保持升高。

如果进行RAI,则应在RAI给药前48小时进行妊娠试验。

手术或RAI后,“指南”建议等待6个月的时间,以使女性能够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目标TSH水平介于.3和2.5之间。

对于抗甲状腺药物,应告知女性与丙硫氧嘧啶(PTU)和甲巯咪唑相关的风险,如果使用这些药物,应在妊娠的头三个月使用PTU。

甲巯咪唑(商品名:Tapazole)如果在妊娠早期使用,会对胎儿构成风险。 指南还建议考虑在妊娠头三个月后停用PTU并转用甲巯咪唑,以降低与PTU相关的肝脏疾病的风险

在妊娠期间治疗Graves'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妊娠期甲亢的主要治疗方法是抗甲状腺药物 ,但3% 〜5 %的患者有药物相关副作用,如过敏反应和皮疹。

由于抗甲状腺药物穿过胎盘,怀孕期间需要服用抗甲状腺药物。 特别是,主要关注的是甲巯咪唑引起先天性畸形的能力 - 这些并发症与使用PTU无关。 然而,PTU 存在肝毒性风险 ,“指南”建议在妊娠的头三个月使用PTU,患者在妊娠早三个月后应该转用甲巯咪唑。

β受体阻滞剂通常不推荐在怀孕期间使用,因为它们与新生儿宫内生长受限,胎儿心率低和低血糖相关。

在怀孕期间的抗甲状腺药物

“指南”建议,怀孕期间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妇女定期监测游离T4和TSH,以便游离T4值保持在正常值的上限或正好高于正常值的上限,同时服用尽可能低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

游离T4和TSH应在治疗开始时每隔2至4周测量一次,每4至6周后测量一次以达到目标血液水平。 通常情况下,因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在怀孕期间通常会恢复正常,因此抗甲状腺药物可能会在妊娠末三个月终止,多达20%至30%的患者。

“指南”建议,TSH受体抗体(TRAb)水平高的妇女继续使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直至分娩。

怀孕期间Graves病的甲状腺切除术

如果女性对抗甲状腺药物过敏,需要高剂量控制甲状腺机能亢进,或者未接受药物治疗,指南指出应考虑甲状腺切除术。

如果需要甲状腺手术(称为甲状腺手术) ,最佳时间是在怀孕的第二个三个月。

在手术时,应测量TRAb水平,以评估胎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潜在风险。 “指南”建议在甲状腺切除手术前 使用β受体阻滞剂和短程碘化钾溶液制备。

妊娠合并Graves'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胎儿风险

活跃的格雷夫斯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女性的胎儿存在许多风险 ,包括:

可能影响胎儿风险的因素包括:

根据指南,超过95%的Graves病患者即使在消融治疗后也有TRAb的证据,并应监测孕妇的TRAb

胎儿和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发生率为1%-5%,具有积极或过去的格雷夫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并伴有一些并发症。

对于有Graves病活跃或过去病史的孕妇,TRAb应在妊娠20至24周后进行测量。 根据指南,超过正常上限3倍的值被认为是胎儿随访的标志,理想情况下涉及专门从事母胎医学的医师。

如果需要随访,应进行超声检查以监测胎儿发育。

资源:

Stagnaro-Green,Alex等人。 人。 “美国甲状腺协会诊断和管理甲状腺疾病妊娠和产后指南”。 甲状腺 第21卷,第10号,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