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健康保险的5件事

学生健康计划仍然存在,但ACA已经改变了他们

学生健康计划长期以来一直是大学生获得医疗保险的一种方式。 大多数学生都是在家长的健康计划下进行的,但从历史上看,大约20%的大学生没有保险。 “负担得起的医疗法”使学生更容易获得保险,并改革了大学提供的学生健康保险计划。

以下是您需要知道的内容:

1. 学生健康保险计划必须完全符合ACA的个人市场要求 (但有一些小例外,下文讨论)。 这意味着他们必须覆盖基本的健康福利, 没有每年或终生福利最高限额(禁止福利限制后来对学生健康计划的影响比对其他个人市场生效,但到2014年全部实施),并且每年自付费用是封顶的

学生健康计划中常见的是ACA前,低年度和终生福利最高限额。 Arijit Guha于2013年去世,他通过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学生健康计划获得了300,000美元的终生福利最高限额,他在治疗的早期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像古哈的情景不再发生,因为学生健康计划不能限制他们为基本健康福利支付的金额。

2017年的福利和支付参数中 ,HHS澄清了不适用于学生健康计划的ACA的两个方面:

2. 大学可以提供学生健康保险计划,但不要求这样做 (注意,如果他们有50名或更多全职​​同等雇员,他们必须向其员工提供团体健康保险 - 但不是他们的学生) 。 在2007 - 2008年, 57%的大学提供学生健康计划,但如果我们只考虑四年制公立学校,则提高到82%。

现在ACA已经为学生获得健康保险创造了其他几个途径 - 并且由于适用于保险范围的授权增加了学生健康保险的价格 - 一些学校已决定停止提供学生健康保险计划。 这包括因ACA要求健康计划必须涵盖避孕药具而选择停止提供学生健康保险的学校。

3. 除学校提供的学生健康计划外,学生还可以通过其他几种方式获得健康保险 ,其中大部分都由ACA加强:

4. 一些销售给学生的健康计划不符合ACA 。 这包括短期计划和医疗折扣计划 。 仅仅因为一个计划的营销材料声称这对学生来说很合适,并不能使其成为学生健康计划。

5. 学生健康保险不被视为团体健康保险计划,这会影响获得学生健康保险费补偿的研究生 。 根据2014年生效的法规 (但后来推迟到2015年 ),雇主不得向员工报销个人健康保险费。 显然,大学不允许为全职员工支付学生健康保险费(因为学生健康保险计划不被视为集体保险),但是对于如何适用于同时为学校工作的学生也存在困惑。

许多大学为学生(通常是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学生担任助教和研究助理。 除了学费报销和津贴以支付生活费用之外,大学在学校的学生健康计划下支付全部或部分研究生学费也很常见。 根据禁止雇主报销个人保险费的规定,违规处罚为每名雇员每天100美元的罚款(即每名雇员每年最多36,500美元)。

显然,问题在于研究生助理和研究生助教是否是雇员,以及大学是否违反了通过支付部分学生保险金来偿还雇员非集体医疗保险费的禁令。 2016年2月,国税局发布了2016-17号公告 ,该公告为代表在校同时工作的研究生支付学生健康保险费的大学提供过渡性救济。 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前开始的计划年度,IRS不会对采用这种安排的学校采取行动(因此,即使学校偿还费用,2016-2017学年日历之后的计划年度仍然符合规定学生的学生健康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