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1965年

生育控制合法化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案件于1965年6月7日得到了裁决。这起案件非常重要,因为最高法院裁定已婚人士有权使用避孕药具 。 它基本上为今天的生殖隐私和自由铺平了道路。 在此之前, 避孕措施的使用受到限制或取缔。

背景

1960年,仍有30个州制定了限制广告和销售避孕药的法律(通常在19世纪末期通过)。

像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这样的一些州完全禁止使用避孕药。

事实上,在康涅狄格州,使用避孕药可处以罚款50美元和/或长达一年的监禁。 法律禁止使用“任何药物,药品或工具以防止受孕”。 法律进一步认为,“任何协助,教唆,劝告,起诉,雇用或命令他人犯下任何罪行的人都可能会被起诉并受到惩罚,就好像他是主犯一样。” 虽然这项法律创建于1879年,但几乎从未执行过。

1961年,康涅狄格州计划生育联盟执行主任Estelle Griswold和耶鲁大学医学院产科系主任C. Lee Buxton博士决定在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开设一个计划生育诊所,主要意图挑战康涅狄格州的合宪性。

他们的诊所向已婚人士提供有关预防受孕方式的信息,指导和医疗建议。 在诊所,他们还会检查妇女(妻子),并为他们每个人使用最好的避孕药具或材料。

格里斯沃尔德对康涅狄格州的法律感到沮丧,因为它将希望控制生育的女性以及他们的医生变成犯罪分子。

该诊所仅在196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开放。仅仅10天后,格里斯沃尔德和巴克斯顿都被捕。 然后他们被起诉,被判有罪,每人被罚款100美元。 巡回法院上诉部以及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坚持了他们的信念。 格里斯沃尔德于1965年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

原告的索赔

Griswold诉康涅狄格州 ,Estelle Griswold和C. Lee Buxton博士有争议的是,康涅狄格州禁止使用避孕法的法律与第14修正案冲突,

“任何国家都不得制定或执行任何会削弱美国公民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任何国家也不得在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也不否认任何人法律的平等保护“(修正案14,第1节)。

最高法院听证会

1965年3月29日,埃斯泰尔格里斯沃尔德和巴克斯顿博士在最高法院前辩称他们的案件。 七名法官主持听证会 - 首席法官:伯爵沃伦; 和副法官:雨果·布莱克,小威廉·布伦南,汤姆·C·克拉克,威廉·道格拉斯,亚瑟·戈德堡,约翰·哈伦二世,波特·斯图尔特和拜伦·怀特。

最高法院判决

该案于1965年6月7日作出。在7-2的裁决中,法院裁定康涅狄格州法违宪,因为违反了正当程序条款。 法院进一步指出,宪法上的隐私权保证已婚夫妇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避孕。 威廉道格拉斯大法官撰写了多数意见。

谁投票赞成和反对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执政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判决背后的理由

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推翻了康涅狄格州的一项禁止避孕咨询以及避孕措施的法律。 裁决承认,宪法没有明确保护个人一般的隐私权; 然而,人权法案创造了政府无法干涉的半暗带或隐私区。

法院认为,婚姻隐私权是第一修正案,第三修正案,第四修正案,第五修正案和第九修正案所固有的。 这项裁决进一步将婚姻关系中的隐私权确立为第九修正案意义上固有的未经列举的权利(根据宪法的语言,历史和结构推断,但未在案文中明确提及)。 一旦以这种方式表征,这种婚姻隐私权被认为是受到第十四修正案保护的基本自由之一,免受各州干涉。 因此,康涅狄格州的法律侵犯了婚内隐私权,并被裁定违宪。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的判决基本上确定婚姻隐私是对政府的个人禁区。 根据道格拉斯法官对法院的意见,

“因此,目前的案件涉及隐私区内由几项基本宪法保障所创造的关系。 它涉及一项禁止使用避孕药具而不是规范其制造或销售的法律,其目的是通过对这种关系产生最大的破坏性影响来实现其目标。 ...
我们会允许警方在婚姻卧室的神圣区域搜查使用避孕药具的迹象吗? 这个想法是对婚姻关系隐私概念的反感。
我们处理的隐私权比“权利法案”更早......婚姻是一种好的或者更糟糕的情况,希望能够持久,并且是神圣的程度。 ......然而,这是一个与我们先前的决定相关的任何高尚目标的联盟。“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不允许

虽然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的裁决合法使用避孕,但这种自由适用于已婚夫妇。 因此,尚未结婚的个人仍禁止使用避孕措施。 直到1972年, 艾森斯塔特诉贝尔德最高法院案件才决定使用避孕权,但并未扩大到未婚人士。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建立的隐私权仅涉及已婚夫妇。 在艾森斯塔特诉贝尔德案中,原告辩称,拒绝未婚者在已婚人士获准使用避孕措施时使用节育的权利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最高法院推翻了一项马萨诸塞州的法律,将未婚夫妇使用避孕药定为犯罪。 法院裁定马萨诸塞州不能对已婚夫妇实施这项法律(由于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 ),所以法律将拒绝未婚夫妇避孕的权利视为“非理性歧视”。 因此, 艾森斯塔特诉贝尔德案的裁决确立了未婚人士与已婚夫妇在相同基础上使用避孕的权利。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的意义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的判决有助于为目前法律允许的大部分生殖自由奠定基础。 自这项裁决以来,最高法院在众多法庭听证会中引用了隐私权。 正如艾森斯塔特诉贝尔德案件所确定的, 格里斯沃尔德诉康涅狄格州规定了完全合法化计划生育的先例。

此外,隐私权也成为标志性的Roe v.Wade最高法院案件的基石。 在Roe v.Wade案中 ,法院认定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是作为她和她的医生之间的私人决定而受到保护的。 法院进一步裁定,禁止堕胎将违反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该条款保护与隐私权相抵触的国家行为(包括女性终止其怀孕的权利)。